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定罪标准:在食品制作、售卖、运输或存储环节,采取措施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其中,或者明知掺杂有毒、有害成分仍进行销售的,均应予以刑事立案追究。此外,在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销售、运输和储存等环节,若使用了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地,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亦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