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几条涉及普通涉毒行为的严重违规行为

2024-06-11 来源:网络 浏览:192次

针对吸毒和注射毒品这一恶劣行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有明确规定。
该条款指出,严重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无法以刑法约束且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各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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