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和冒充他人身份进行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将被视为冒名顶替罪予以追究。该罪行的具体惩处措施如下: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2.如果有人组织、指挥他人从事上述违法活动,将会被从重处罚。特别地,对于国家公职人员,若同时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将按照数罪并罚原则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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