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的逃逸行为须在交通事故后实施,且需有其对车祸及伤人事实已知晓的心态;(2)被害者的死亡系由肇事者逃离现场并拒绝施救所构成的刑法因果关系所引起;(3)被害人的死亡仅源于逃逸行为本身,无其他因素或情况参与其中,若有其他伤害涉及被害人死亡案件,便超出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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