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暴力取证行为涉及违法,需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或逮捕。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才成为可能。如无此种情况,或未被公安机关羁押,便无法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若已处于拘留或逮捕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进行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4)羁押期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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