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临期食品并非违法行为,因此不负法律追责。而销售过保质期食品者,需被勒令停止售卖,收缴违法销售之产品,处以该产品两倍以下金额罚款;若有非法获利情况,则要没收并惩罚其收益;情节恶劣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涉及犯罪行为,则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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