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罪犯虽已收到法律惩处,但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害者因人身伤害产生的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宿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损失的收入,应由加害方负责赔偿;若造成人员伤亡,加害方还需支付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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