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非法行医者从事医疗活动的证据,如患者证词、医疗记录、照片或视频等;
2.医疗资质和授权的缺失或未获得证明,如医疗执照、注册证书、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证明等;
3.伤害或不良后果的证明,如医疗记录、诊断报告、专家意见、证人证词等;
4.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如调查报告、证人证词、扣押的药物或设备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 证据包括:
- (一)物证;
- (二)书证;
- (三)证人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