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监禁期间,必须尊重与司法机关的会见条例并遵守个人活动分享规定;按时赴往司法机构接受会见和报道,以及办理进入矫正程序所需的相关事宜;根据规定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权益保护工作,并接受专业的集体教育课程;如需离开原居地或者搬迁新址,务必提前向监管部门申请并获批。【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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