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指凭空制造事实、公开损害他人尊严和声誉,情节重大者。而诬告陷害罪,则是蓄意揭露事物真相,意图使他人被刑事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二者的差异集中于捏造的事实内容。诬告陷害罪意在控告他人犯罪事实,而诽谤罪则注重损毁他人尊严和声誉。从行为特征而言,诬告陷害罪倾向于向权威机构报告,诽谤罪则更偏向于公开或向第三者散播。从中性角度来看,诬告陷害罪目的在于让他人承担刑事责任,诽谤罪则旨在破坏他人尊严和声誉。从法律程序上看,诬告陷害罪属于公诉案件,诽谤罪则多为自诉案件,除非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影响到国家利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