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传销违法,属传销变异形态。以所谓"心灵培训"和"领导力培训"等名义,通过心理暗示与催眠式洗脑等手段,实施对学员精神控制的,即为精神传销活动。如该类传销活动涉及人数超过三十人且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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