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犯罪的范畴内,我们通常所说的核心人员主要涉及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那么,何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呢?这一概念一般是指对于单位犯罪行为能够起到决定性影响、批准启动、组织策划、指挥实施、授意放任或纵容等关键作用的主管人员,他们可能是单位的实际控制者、主要负责人或是被授权的分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等。为了准确地判断某位行为人是否属于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首先,需要明确该行为人是否属于单位决策机构的成员之一,抑或是单位管理层、领导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还需进一步核实该行为人是否实际参与了单位犯罪行为的决策过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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