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挪用公款200余万,若在7日内,则涉嫌犯下挪用公款罪。此罪行乃是将公款非法挪作他用,或是用于盈利活动,或是逾期未还达3个月以上。挪用公款罪专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款供其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是虽挪用公款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逾期未还长达3个月以上的行为。【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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