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学生施暴,通常情况下无法认定为虐待罪。虐待罪的特定主体仅限于具有亲属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其侵犯的客体为家庭成员间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平等权利。然而,教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侵犯了学生的普通人身权利,虽然未达到虐待罪的程度,却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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