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者,依法判处二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若情节严重,则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另加罚款或没收财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渡行为,主体为一般人,主观上为直接故意,目的在于将他人非法送出国境或引入国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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