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为主要刑罚之一,由法院判发、公安机关执行,其期限规定为三至二年,数罪并罚时可增至三年。管制的刑期自法官做出裁决后正式生效,若在判决前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将折算成两天的刑期。尽管管制的刑期上限高于拘役,但因管制仅限于限制个人行动能力,而拘役则剥夺了人身自由,因此从本质上看,管制的处罚程度仍然低于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