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被判以无期徒刑的罪犯朋友们,他们的刑罚至少长达十年之久。当这些无期徒刑罪犯处在执行刑罚期间,倘若能够展现出诚恳的悔罪态度或是做出有益的行为贡献,那么只需度过两年的时间,便有机会得到减刑。对于这类有着真心悔过或者建树卓著的罪犯,法律给予了他们适当的宽恕,他们所面临的刑期将有可能被减至十八年到二十年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有着重大贡献的罪犯,他们甚至有可能获得更轻的处罚,即从十三年到十八年的有期徒刑。然而,无论怎样的减刑,无期徒刑罪犯在实际执行的刑期中,其刑期都不能低于十年。【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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