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黑恶犯罪需着重关注其四大突出特点,即以组织形态稳定、人众众多和明确的指挥者为标志的组织特质;以非法谋取利益,且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经济特质;以及依靠暴力、恐吓等手段,公然实施诸多违法乱纪行为的行为特质;以及对社会经济及正常生活秩序产生严重破坏作用的危害特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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