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者,可寻求公安机构帮助,亦可向所属单位、社区组织(如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申诉、咨询或求助。
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间的虐待、禁锢、制裁及长期言语压抑等人身与精神侵害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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