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属多种罪行,罚款通常仅作为附加刑,与主要刑罚一并使用。其量刑标准需依据具体罪名和案件情况而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直接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严重破坏国家公务活动秩序,依法应予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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