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是对主刑进行补充分类的刑罚方式。主刑与附加刑可单独或合并使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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