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刑事案件不能直接出具判决书。实际操作中,未宣布的庭审实际上是暂停状态,法院需依据审理过程中的证据和事实,深入探讨量刑等关键问题。待一切准备就绪,法院将选择适当日期进行宣判,随后才会正式发布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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