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国专项资金即构成贪污罪。其要素为:1.国家公务人员为行为主体;2.公共财产受侵害;3.主观上有犯罪意图;4.行为上主要体现为利用职权便利,侵占、盗窃、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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