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烧毁人民币属违法行为,未达到犯法程度,应受公安部门警告,最高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损害人民币的具体形式包括:(一)恶意损毁人民币;(二)制造、模仿、贩售人民币图样;(三)未经央行许可,擅自将人民币用于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之上;(四)央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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