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罪即持有和使用伪钞,其定罪及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小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大的则需接受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之罚。本罪定义如下,即明知是伪造货币仍坚持持有的行为或使用,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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