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属犯罪行为,依据我国《刑法》,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状轻微,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学术及实践界通常认为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情状轻微”:1、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适当界限以致非法侵害者死亡的情况。2、义愤杀人,指行为人或其近亲属遭受被害人虐待、侮辱或压迫,无法忍受,为解脱困境而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3、激情杀人,即原本无意杀人,但因被害人严重过错,导致行为人失去理智,当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4、受嘱托协助他人自杀,即基于被害人请求、自愿而协助其自杀的行为。5、生父母溺婴,即父母因无力抚养、怜悯等非恶意原因将亲生婴儿杀害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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