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其涨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面临离异,理应按份额分配。法例中提,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交由双方协商处置;若无法达成共识,须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以给予子女、女性及未犯过重大错误一方优先权为原则进行确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