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是指长时间采用折磨手段损害家庭成员健康及自尊心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为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权力,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共同生活的家人,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以及通过收养关系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该罪行的实质在于频繁实施严重的虐待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同时也损害了他们的精神。具体的要件如下:(一)客体要素:家庭成员在家庭内的权益,特别是平等的权利;同时,虐待行为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二)客观要素:持续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这种行为需要具备长期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偶尔的打骂或驱逐并不足以构成虐待行为。只有当虐待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三)主体要素: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且彼此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抚养关系。(四)主观要素: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对受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