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于辩护人伪造证据的行为,立案规定明确指出:无论何方人员,只要有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制裁。证人证言需经法庭上公诉人、被害人、被告及辩护人等多方询问、质证,并经查实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若法庭发现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词或隐瞒犯罪证据,将依法进行处置。【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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