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要求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客体应为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及形象;二是客观层面上必须有伪造公文的行为,其针对对象即为国家机关之公文。本罪中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单位;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须具有直接故意。凡符合这些要件者可判定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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