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区分:首先,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差异。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益,而奸淫幼女罪则直接针对的是少女的身体及心理健康。其次,两者的客观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强奸罪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而奸淫幼女罪仅需与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可构成。最后,两罪在主观意图上亦有明显区别。强奸罪以发生性欲为目的,只有满足这一条件方能构成此罪。而奸淫幼女罪除了包含性欲和目的外,还需要行为人明确知晓受害者为未满14岁的幼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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