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开设赌场及发放高利贷皆被视为触犯法律的行为。其中,开设赌场罪特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大规模聚众赌博或以此作为职业的行为。相应的刑罚则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进行判定。至于放高利贷,其本身并非违法行为。然而,如若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追债,由此引发的非法债务即可视为催收非法债务罪。在放贷期间涉及到欺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还可能构成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不同类型的犯罪。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行为都对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破坏,因此受到法律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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