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击行人或造成其他损失时,可能面临多项刑事指控,其中最为严重的被称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实践中,罪犯主观恶意越大,如蓄意闯入人群,往往被认定为此项罪名。然而,犯罪类型的判定需结合多方面的因素,例如个体内心态度,如故意还是疏忽、事故发生环境以及所引发的不良结果等。若罪犯存在过失,则可能被定为交通肇事罪;若罪犯有故意倾向,但尚未威胁到社会公众人身安全,则可能被判为故意伤害罪。总而言之,对于犯罪种类的界定应基于详细的案情调查和相应律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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