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即由性能量驱动或受反社会心理影响,出于自身性需求而侵犯他人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及人际关系的性接触或非直接性接触行为。这种行为并非人之天性所致,却是随私有制与男性主导地位的形成而发展出的社会现象。性犯罪仅以追求个体性满足为宗旨,因而带有明显的利己特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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