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濒临野生动植物制品罪所面临之刑罚:凡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有非法猎捕、杀戮行为,或进行非法收购、运输、销售行为者,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此罪若情节严重则需进一步判处五年至十年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倘若行为极其严重者,将被判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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