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判刑准则如下:若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违背相关法规,以自身名义将国资集体私赠个人,且涉及金额较大者,该组织的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罚金;反之,如涉及金额巨大,则面临三至七年的监禁,以及罚金处罚。同样地,司法机构与行政执法部门如存在类似行为,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惩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