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将毒品犯罪确立为国际犯罪的公约为《禁毒公约》,此公约乃由国际社会与联合国共同缔制,是首部约束跨国洗钱罪行的全球性法律法规。法律依据: 《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第五条第一款各缔约国应制定可能必要的措施以便能够没收:从按第三条第1款确定的犯罪中得来的收益或价值相当于此种收益的财产;已经或意图以任何方式用于按第三条第1款确定的犯罪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材料和设备或其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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