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一般不得免予刑事处罚,且应从重惩治。然而现实情况中是否可免除刑事处罚需依据特定情形来定,以下为几种可能被豁免刑事责任的累犯情况:(一)情节轻微、危害微不足道,无法视为犯罪者;(二)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者;(三)通过特赦命令得以赦免刑责者;(四)根据刑法规定应由受害人告知或撤销告知者;(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已离世者;以及(六)适用于其他法律规定而无需承受刑事责任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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