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法律规定,纳税人如有伪造、变造、隐藏或擅自销毁帐簿、会计凭证等行为,导致虚增或隐瞒收入或支出,或是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未缴纳或少缴纳应纳税款的情况,即构成偷税行为。在此类违法行为发生后,若纳税人能按税务机关依法发出的追缴通知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且受到行政处罚的,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在过去5年内曾因逃税问题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需另行处理。其次,对于个人偷税漏税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逃避缴纳税款金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逃避缴纳税款金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者,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最后,对于单位偷税漏税的情况,法律规定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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