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对特定事故负有报告责任者,故意隐瞒或虚构事故实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人员伤亡增多及救援工作受阻等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本罪的实施者应是具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判断构成“情节严重”的标准主要包括事故损失扩大、人员伤亡增加以及救援工作延误等方面。例如,故意隐瞒事故实情,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擅自离岗或逃避责任等。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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