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挪用公司四万元构成违法行径。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雇员若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资金占为己有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进行盈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者,即构成挪用资金罪。针对您提及的挪用四万元的案例,若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用于盈利性或非法活动,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即使尚未触及犯罪红线,公司亦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被挪用款项,同时可能对涉事员工实施内部纪律处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