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挪用两百一十万元公款属于犯罪行径,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或借予他人。鉴于涉案金额高达二百一十万元,量刑标准将会相应提高。具体量刑程度需结合挪用资金的用途、偿还状况以及造成的损失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若挪用资金被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惩罚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若能在挪用资金后及时归还,且未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在量刑时可适当减轻处罚。然而,无论何种情况,此举均属法律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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