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日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再接下去的今年底和明年初的省、市、县(区)三级人代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当然,最后将在全国人代会上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
消息传来,一贴:再见,反贪局! 让人泪奔,小伙伴们互诉不舍,感慨万千。感慨之余,也有很多检察院的小伙们考虑自身去留的问题,这里我提一些建议:
一、不要过多着眼于待遇问题。待遇问题虽然很重要,但毕竟对于年轻的你而言不是主要问题,要把目光放长远一点。
二、能自己选择的话,尽量选择自己喜欢的。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你喜欢,那就去做,不要患得患失。当然,如果你对某一方没有特别的喜欢,两者都差不多,那你可以去尝试一下新鲜的事物,或许能给你带来激情和惊喜。
三、专业人士去监察委肯定有用武之地。中纪委在报告中明确以后要建设专业化队伍,纪委、监察委随着检察院职务犯罪处置权的划转,就非常渴望专业化引领。因为以后的涉刑案件,是要公开接受审判标准的检验,不专业不行,但纪委原先的队伍结构中,学法懂实务的比例很少。因此,检察院专业人士过去不要担心无用武之地,而且是大有空间。
四、怎么学习,要学些什么东西。从检察院去监察委的人,除了巩固加强你原先的刑法知识尤其是职务犯罪实务外,着重要学习:1、党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速收藏) 。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的最多)。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是处理党员的实体性依据)。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个相当于《刑诉法》、检察院的《诉讼规则》,是程序性规定)。4、公务员法。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6、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以上规定,先要熟悉,对常见问题有争议的,主要是搜索中纪委网站文章、中纪委案件审理室的一些文章学习,难度不是很大。对原先是纪委的人,学习的难度则要大的多。由于职务犯罪的实务,牵涉的刑法的基本理论,又有很多实务解析、司法解释、解读要研究,光看刑法条文远远不够。
五、不管你目前是检察院的,还是纪委的。有一个公众号推荐你关注。这个公众号是“反贪局,不说再见,再聚首”的平台,号主是浙江试点地区一个转隶人员,将是学习交流涉刑职务犯罪的调查、审查起诉、审判以及非涉刑案件的纪检、监察业务的专业平台:
公众号名字“反腐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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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时刻要分手
千言万语在心头
告诉你告诉你莫泪流
望着满天的星斗
时光已不再停留
这不是一个终点
而是一个起点
期盼与你再聚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