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这一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犯罪主体应为单位或个人;犯罪主观心态需指向明确,即明了自身行为对劳动者权益可能产生侵害,仍期待或放任此类结果;客观行为则通常表现为违反劳动法律规定,通过暴力、恐吓或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工作,甚至帮助雇主招聘或输送劳动力的情况;而客体则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与劳动权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情节严重是判定该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因素。其中,“情节严重”通常指采用暴力方式强迫他人劳动、长期或重复施行强迫行为、人数众多的强迫现象以及由于强制劳动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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