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服刑结束后再次犯罪的,必须按照数罪并罚履行惩罚。倘若前罪刑期已满,而罪在处罚阶段内被揭示出来,那么便应对罪进行审判,随后将其与前罪未执行完的刑期以及罪的惩罚相结合,依据法律规定均衡裁量应执行的刑期。在数罪并罚过程中,我们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综合考虑确定执行刑期。然而,管制刑期不得超过三年,拘役刑期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者,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者,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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