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业务竞赛备战要诀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688次

内容节选自《公诉技能传习录》,《公诉技能传习录》系公诉工作30年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首届优秀公诉人桑涛著,全套书籍共分5本。2017年10月刚上架全网有售。该书籍采用另类的写作方式,让阅读很轻松。详情查阅链接:公诉30年,最疯狂的时候一年办300个案件,成就《公诉技能传习录》!


公诉业务竞赛备战要诀


一、要准备一些什么?


一是根据规则准备报送初评的案件材料和音像资料,这个要求你们在平时工作中就要做有心人,随时遇到比较合适的案件,就要记得录制下来做好准备。


二是整理好需要备查的案件,这个考察的是公诉人平时的表现,我们强调一个优秀的公诉人不是临时作秀准备出来的,而是长期磨炼的结果,道理就在此。


三是论文写作。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应当是一个问题专家,不仅关心办案,还要关注社会、关注与工作相关的其他社会法律问题,并能够做到勤于总结,经常练笔。


四是业务笔试。这项内容是业务竞赛活动的重中之重,考试时间一般达到八到十一个小时,强度很大,考察的是一个公诉人的办案水平,形式往往是开卷,办一个疑难复杂案件。


五是业务答辩。主要形式是现场抽题,就几个与公诉有关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连准备带答题的时间为15 分钟,现场评委可以追问,考察选手的基础知识和应变能力。


六是辩论。采用一对一辩论的形式对一个案例进行辩论,一般是赛前20 分钟抽题准备,这次竞赛有两次,一次是初赛,一次是决赛,我对你们的要求是,初赛、决赛都要准备。明白了竞赛规则,大家对于该准备什么、哪些方面是重点,基本上心里有底了吧!


二、全覆盖式训练计划


学习了竞赛规则之后,大家开始着手准备,科长已经精心给大家准备了复习资料,每人对着这一堆资料都在发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把这些资料全部看完,还要不断进行训练,这不叫魔鬼训练,又能叫什么呢?很快,科长把训练计划也发给了大家:


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集训时间及安排集训时间为7 月15 日至9 月15日共两个月。日程安排及集训科目如下:期训练内容训练方法要求


第一周(7 月15—21 日)


训练内容:1、适应性训练;2、 刑法总则学习训练;3、 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 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刑法总则案例分析训练与讲评三次;3、 论文写作一篇。


要求:1、安排好单位工作,调整适应集训生活;2、通读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重点问题熟练掌握;3、 掌握论文写作基本规范。


第二周(7 月22—28 日)


训练内容:1、职务犯罪案件学习训练;2、实务答辩训练;3、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职务犯罪案件分析讲评训练四次;3、公诉实务答辩训练一次;4、 论文写作训练一次;5、 旁听省院公诉业务培训部分课程。


要求:1、整理职务犯罪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理解适用并掌握;2、 熟悉实务答辩的内容方法;3、掌握论文写作列提纲的方法。


第三周(7 月29 日—8 月4 日)


训练内容:1、 案件事实证据的归纳与分析训练;2、 案例辩论训练;3、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 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案件事实证据的归纳分析训练讲评三次;3、一对一案例辩论训练讲评二次;4、 论文写作之提炼论点训练一次;5、 旁听省院公诉业务培训课程部分课程。


要求:1、 掌握案件事实的归纳方法;2、掌握证据分析方法;3、熟悉案例辩论方法;4、 熟悉论文写作论点提炼的方法与技巧。


第四周(8 月5—11 日)


训练内容:1、经侦案件学习训练;2、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程序学习;3、 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经侦案例分析训练讲评四次;3、 刑诉法审查起诉部分闭卷考试一次;4、论文写作之找论据训练一次;5、 邀请老师讲课一次。


要求:1、学习掌握经侦案件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理解适用;2、 掌握审查起诉程序内容;3、 掌握论文写作如何运用论据。


第五周(8 月12—18 日)


训练内容:1、 侵犯财产类案件学习训练;2、 刑事诉讼法出庭公诉程序学习;3、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 侵犯财产类案例分析训练讲评三次;3、 出庭公诉程序闭关考试一次;4、 论文写作之论证方法训练讲评一次;5、 邀请老师讲课一次。


要求:1、掌握侵犯财产类案件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理解适用,辨析此罪彼罪;2、 掌握出庭公诉程序规定内容;3、掌握论文写作论证方法。


第六周(8 月13—19 日)


训练内容:1、危害公共安全与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分析训练;2、实务答辩训练;3、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 危害公共安全与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例分析训练讲评四次;3、 优秀论文讲评解读一次;4、 实务答辩训练一次。


要求:1、掌握危害公共安全与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分析方法;2、 分析实务答辩常见问题;3、学习优秀论文写作经验。


第七周(8 月20—26 日)


训练内容: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分析训练;2、 辩护与代理、刑事特别程序学习;3、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 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例分析训练讲评三次;3、辩护与代理、刑事特别程序学习讲评一次;4、 论文题目提炼、详细提纲列法训练一次;5、 邀请老师讲课一至二次。


要求:1、掌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理解适用;2、对刑事辩护与特别程序相关问题熟悉掌握;3、 学会提炼、归纳论文题目。


第八周(8 月27 日—9 月2 日)


训练内容:1、职务犯罪、侵犯财产与经侦案件分析训练;2、案例辩论训练;3、论文审题方法训练。


训练方法:1、 公诉实务真题训练一次;2、 刑民交错、一罪数罪案件分析训练四次;3、 材料论文审题训练与讲评一次;4、 邀请老师讲课一次。


要求:1、 准确辨析职务犯罪、经侦、侵财犯罪一罪与数罪;2、熟悉掌握材料论文审题与主旨提炼方法。


第九周(9 月3—9 日)


训练内容:1、 公诉实务考试方法与技巧;2、 实务答辩训练;3、 案例辩论训练;4、论文写作训练。


训练方法;1、 公诉实务考试训练与讲评一次;2、 实务答辩训练二次;3、 案例辩论训练二次;4、论文写作训练一次。真实考试氛围模拟,以训练考试心理。


第十周(9 月10—15 日)


竞赛前适应训练。根据竞赛要求,模拟真实的考试环境、考试内容进行训练。调整应试心理,应对考试心理压力。


作息时间:上午9:00 - 12:00;下午14:30 - 18:00


注意事项:晚上阅读下发的学习资料,完成白天布置的作业,上午上课前安排一定时间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或讨论,上述内容视情调整,中途邀请国内专家、省院业务部门领导、大专院校教授讲课。小伙伴们拿着训练计划,面面相觑:啥也别说了,开启“魔鬼训练”模式吧!


三、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常见问题剖析


今天的训练是总结往届经验教训,科长收集了一批获奖心得,也有一些地方的经验教训总结,给大家逐项进行分析。科长说:从各级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选手的参赛表现看,存在下列问题:


第一,初评中的问题。


办案质量考评是参赛选手报送自己承办一个案件的庭审录像和卷宗相关资料等。初评的分值占前五项的15% ,占的比例较大,可见初评也十分重要。初评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选手挑选不出自己较为满意的庭审录像。由于平时不注意对争议较大、容易出彩的案件进行资料上的积累,往往在报送案件时临时寻找比较容易得高分的案件,但这些案件往往或不是自己所办,或不是自己最满意的案件,结果造成缺憾。二是一些案件报送后发现起诉书、审查报告等材料中有错字、漏字、语病现象,甚至一些案件被法院改变定性、改变事实认定、改变了情节认定,造成了扣分。三是所报送的庭审录像资料质量不高,有的属于临时从法院的监控录像拷贝过来,图像、声音不清晰,关键的地方存在模糊不清甚至不完整,影响分数。四是有的录像资料确实经过了精心准备,但存在剪辑的地方,真实性受到影响,被扣分。五是有的庭审公诉人较多,但是参赛人员表现不够突出,或者有的环节没有参加,比如讯问、法庭质证甚至法庭辩论等关键环节,影响了分数。六是有的案件由于是二审庭,起诉书宣读等环节没有,也影响分数。七是有的案件没有辩护人,或者存在出庭活动不规范的情况,比如普通程序出现一名公诉人出庭等情形,影响了分数。因此,无论自己参评与否,一名公诉人应当在平时办案中就要做有心人:一要随时注意公诉语言的运用;二要随时注意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对辩点较多、争论较大的案件,无论是否是观摩庭都要录制下来,积累下来部分资料后,可选择的余地就大;三是在确定报送的庭审录像后,要将这个案件的相关材料如审查报告、庭审预案等文字材料进行语言上的完善,以备参赛所用。


第二,案件质量抽查方面的问题。


我们几位选手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没有问题,有的参赛选手存在办案数量太少,或者所抽到案件质量不高,甚至有撤回起诉等情况,影响了分数。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强调,一个公诉人的表现与培养要靠平时的表现与积累,临时抱佛脚尽管可能发挥点作用,但从长远来看,为了培养出一个优秀公诉人而在某个公诉人身上花时间精力进行培训的做法不是科学的方法,优秀的公诉人是靠件“喂”出来、练出来的,为比赛而比赛的选手,一方面会引起其他同志的不良印象,另一方面对他自己掌握真本事、处理具体的疑难复杂案件也是没有好处的。


第三,论文写作的问题。


在论文写作方面,较为普遍的情况是公诉人所写论文“论文味”不够。论文写作是考察公诉人对公诉前沿问题、社会焦点问题的敏感度和把握度、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所占分值比率为10% ,分值虽然相对较小,但也不容忽视。论文写作中存在的公诉语言方面的问题:一是论文写作中口语化的现象较为普遍,反映出部分公诉人员平时论文写作训练较少,主要问题在于对论文写作不够重视,认为论文写作是理论上的东西,与公诉实务无关,因而把学习的注意力和重点放在了案件分析、答辩技巧等所谓的“实用”问题上,忽视了论文写作,有的公诉人更是常年不曾写过一篇论文,对一些社会焦点问题思考不深、对办案中的现象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思考,结果导致对论文写作的语言驾驭能力不足,写作中“论文味”不够。二是论文的逻辑结构不清,反映出思路不清晰。可以这么说,这样出来的文章,怎么看怎么像审查报告。许多公诉人员不会写论文,对论文的基本逻辑结构不熟悉、不掌握,造成文章层次不清、表意不明、逻辑混乱。三是论文中对问题的分析不够深入,对论证语言说理性的把握不足。对于文中提出的问题,不知该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分析,论理不充分、说理不严密,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效果。四是观点陈旧,没有新意。许多选手论文观点雷同,基本上是从网上摘抄或者直接照搬书上的观点,没有自己的思想内容,体现出思辨能力较差。论文的重要作用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找出处理的路径,这些内容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解决进路,如果照抄他人观点,那就失去了论文写作的意义,也不能反映公诉人对于重大、敏感、热点问题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是等等,导致了论文写作的水平不高。五是论文不讲学术规范,导致扣分。要知道给你论文评分的大部分是高校的教授,他们严谨的治学作风,容不得你有半点不规范的情况,曾听一名教授说过:检察院是监督别人的,自己更应该严谨,连写论文都不严谨的人,我觉得肯定工作也是做不好的!观点偏激了一点,但这能够反映出你在写作当中学术规范的重要性,说白了一点,就是你的标题、结构、中标题、小标题、标点符号和引注都要跟学术期刊上的一样,再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直接看我的书,公诉人论文写作技能要诀!


第四,公诉实务笔试中的问题。


这个方面是最重要的。从全国各地历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来看,都是“得笔试者得天下”,公诉实务的分值占有绝对分量,反映出命题者对于公诉实务工作的重视。全国优秀公诉人公诉实务分值占前五项的50% ,是分值比率最大的考项,也是最值得花精力拿下的评选内容。优秀公诉人实务试题考试,一般都会立足实务案例,着眼于公诉实务问题如汇报案件材料、审查报告等的制作,重点考察选手们对证据的分析论证能力和庭审焦点预测能力。从全国乃至各地优秀公诉人评选笔试试题情况看,一般都系一件多人犯罪的案件,涉及的是常见罪名,不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但信息量大、考点多、覆盖面广、题目分量大,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审查报告等的大部分内容和庭审答辩提纲,确实有一定难度,但却能很好而全面反映选手的实案办理能力和业务功底。


如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的笔试内容是:


一、按照给出的刑事抗诉书样本及制作说明,以河西省大北市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对梁术民案件制作刑事抗诉书(按照二审程序抗诉)。


二、以河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身份制作支持抗诉出庭答辩提纲。要全面预测辩护观点,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有针对性地写出答辩内容。


第四届是制作一份向检委会汇报案件的报告,这些都非常贴近司法实践,能够真实反映一名公诉人日常的办案水平。通观全国优秀公诉人和各地优秀公诉人评选笔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这样一些问题:


一是审题不够,没有按照答题要求去答题。很多选手由于紧张,把比赛当成了平时办案,不去认真看答题要求,拿到卷宗就开始打字,结果做了很多无用功,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导致后面的答题时间根本不够。


二是答题时间分配不科学,只顾前面不顾后面,或者难易问题同样使力气,结果被前面的疑难问题难住了,时间浪费了,后面明明会答的问题也没有答,非常可惜。


三是对犯罪事实的描述归纳不够。从历次笔试结果来看,在“审查认定的事实”部分,选手们得分普遍不高,反映了大部分选手对案件基本事实的语言归纳表达能力上的欠缺。从答卷看,多数选手描述或过于冗长,或重点不突出,或遗漏部分事实,或部分事实描述错误。其中,部分选手遗漏对案件重要情节如重大立功事实、危害结果(法医鉴定意见)的描述,缺乏全面性;部分选手对事实的认定有遗漏;部分选手对于案件过程描述不全面,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没有表述出来;还有的选手则照抄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事实,不加重新归纳;有的选手文字的准确、简练程度也不够,有口语化倾向。


四是证据分析能力较弱。证据的分析与论证既是审查报告的重点、难点,也是实务笔试中分值最高部分,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选手对证据的分析能力仍显薄弱,主要体现在:其一,绝大多数选手仅停留在对证据的简单罗列上,复制粘贴证据内容,缺乏必要的归纳、分析论证。部分选手将大部分时间耗费在证据的摘抄、简单罗列上,而证据的分析所占篇幅却很小,凸显分析论证的薄弱;个别选手对证据全文复制,既不归纳表述,又缺乏分析论证,重点不突出;有的则只是简单地摘录,不评价说明,无法全面、客观反映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口供变化情况);部分选手对证据不加排列,简单按卷宗顺序进行罗列,缺乏系统性,对庭审无帮助作用。其二,对复杂案件证据分析的经验相对欠缺。对于那些多被告、多罪名案件,证据分析要求做到层次分明,简明扼要,需要一定的经验与把握能力。部分选手在证据分析时缺乏层次,或层次不清,导致分析过于简单,言之无物,得分不高;部分选手缺乏对证据分析的整体理解与把握,不能充分、有效地运用所列举的证据来分析论证所认定的事实,有的甚至脱离证据,仅根据认定的事实本身进行定罪定性分析,背离了证据分析的初衷。


五是定性问题论证分析不够,凸显法律功底薄弱。许多选手在公诉业务笔试中,对于案件的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论证不够,或不知如何论证,不能运用刑事法理论对实际案件进行分析,或者分析论证不顺畅、说理不透彻,不能给人以信服感,体现出语言的说理能力不够;有的选手单向思维,没有对邻近或者易混罪名进行分析比较,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


六是法律监督意识不够,对于追诉问题论证不清。有的案件设计了大量侦查违法情况,需要在报告中明确指出,一些选手却没有注意;有的选手虽然也知道应当追诉,但不讲理由、不讲事实证据基础、不讲程序依据,导致得分点没有拿到。


第五,业务答辩与辩论赛中的问题。


公诉业务答辩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有些选手比较紧张,对一些平常实际上都掌握的问题回答得不能令人满意,或者回答不全面完整,反映出在临场语言控制上的问题。如第四届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的业务答辩中,就有一个刑法问题:赵某入室盗窃,将姜某家内的4000 元假币盗走,当赵某发现4000 元均是假币的情况下将之使用,其行为如何认定。有的选手回答只构成一罪,却没有考虑到司法解释关于盗窃违禁品的规定等。公诉论辩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准备不够充分。因现在的论辩赛赛前准备的时间越来越短,许多选手往往想当然地认为自由辩论阶段可以靠自己平时的积累自由发挥,因而辩论前准备工作不足,没有吃透案情,可以利用的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情节没有抓住。准备中,没有把考虑到的问题写下来,结果在脱稿发言时,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在赛场情绪激动紧张的状态下,就会忘记,导致发言中断或者发言中还要临时组织语言,结果语言不流畅、表达不清楚。针对上述问题,无论哪个层面的公诉人,都应当深刻反思,反思自己对基础知识的把握、日常办案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的严谨规范性、对公诉语言的训练掌握和控制运用上存在的缺陷与差距,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掌控公诉语言的能力,为真正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公诉人要高度重视基础工作。审查报告是出庭公诉乃至全部公诉工作的基础,是检验公诉干部审查起诉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审查报告质量高低,不仅是每一位公诉干部整体素质的综合反映,同时也决定了公诉案件的质量和生命。因此,公诉人务必要高度重视审查报告的制作,从保障案件质量的高度制作好审查报告,并以此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


二是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实务笔试结果充分表明,平时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质量高的选手,笔试成绩普遍较好,而平时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粗糙乃至马虎的选手,在考试中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公诉人要严格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制作要求,在实践中努力养成严谨、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办案习惯。


三是全面加强公诉语言训练。公诉人是社会了解检察机关的窗口,公诉人的能力,尤其是法庭上的语言能力直接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因此,各位公诉人要积极、全面、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证据研判能力,提高出庭公诉能力和诉讼监督的能力,尤其要重视作为其他公诉能力的载体———公诉语言能力的培养训练,要通过朗诵、演讲、辩论、案件分析、论文写作、学习种类语言文字素材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自己的语言知识库,提高驾驭语言的本领,使自己对公诉语言的控制与掌握更加娴熟,真正做到公诉语言为公诉活动服务。


四是进行强化训练,有针对性地提高答题技巧。结合存在的问题,对于答题时间分配、法律监督点、提炼要点这些答题技巧性的内容,可以进行训练,养成科学的答题习惯,做到“会做必答”,该得到的分数一定不能丢。


四、公诉业务笔试的答题要求与得分点


对于神秘的业务笔试,大家都有所耳闻,尤其是参加过大赛的选手,都说那不但是公诉实力的比拼,而且是体能的拼搏,全国的比赛,已经从8 小时增加到11 小时,可见笔试的分量与难度、强度!为了适应业务笔试,选手们从集训开始,每周都要有一天,用八九个小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笔试训练。


比如某地的笔试的答题要求和评分标准:


1、公诉实务笔试时间定为八个小时。

2、选手根据提供的书面和电子文本试卷,使用自己携带的手提电脑完成答卷,并将答卷存于U 盘中。

3、答卷结束时间一到,选手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候,按主考人员的指令,将存有答卷的U 盘统一当场打印,并签字确认。答卷当场封存,U 盘由市院公诉处负责收取。

4、 选手在笔试期间应当独立思考,可以查阅携带的相关资料,但是不得使用互联网查阅资料,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携带通讯工具的,应当在考试前交工作人员保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作弊。

5、 选手应当独立完成笔试内容,考试期间不得交谈或交换任何物品,不得随意离开座位。考试期间需要休息、使用洗手间,或者出现其他问题需要解决的,应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分别陪同至相应地点或予以解决。

6、答卷中不得出现与选手相关联的名称或者名字,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如必须提及的,以× × 代替。

7、笔试所给定的案件中,采取的强制措施手续齐全,无须质疑,手续未列入材料中并非遗漏。

8、 笔试考查中,选手只需完成以下五部分内容,可以参考审查意见书格式,但是否规范不作计分:

(1)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12 分)。要求选手根据案件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定依法可以认定的事实,各要素和法定、酌定情节应当表述完整、清晰。

(2)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及证据评析(17 分)。要求选手按照庭审举证的顺序进行制作。

①严格按照一罪一证的要求,将多项罪名的证据逐一分段写明。

②对每组证据的证明对象应有概括说明,最后需要有对每组证据的简要分析论证。

③证据可以高度概括其证明内容,不要求摘录证据。

(3)罪名认定、量刑情节分析及法律依据(44 分)。要求选手阐明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罪名认定方面,要结合案件事实与刑法规定,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存在分歧意见的,应进行重点论证与分析;量刑情节方面,要对案件中存在的法定情节、酌定情节等情况进行说明或作出必要的论证。

(4)需要说明的问题(23 分)。该部分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果认为构成犯罪,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进行预测并提出应对方案;二是如果认为某节事实有争议,但最终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应阐明理由;三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要写明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如赃证物的收转、追诉漏罪漏犯、附带民事诉讼、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事项的情况。未认定为犯罪的情节不需要写入事实和证据评析中、法律分析中,只需要在本环节阐明理由即可。上述问题选手可以根据需要作出选择并说明。需要注意的是,新刑诉法对公诉人的庭前证据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尽管卷宗中程序和证据的审查标准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但要考察对程序和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能力。

(5)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4 分)。要求选手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结合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不考虑不起诉),并引用相关法律规定。

9、 笔试答卷的标题设置为“关于某某案件的审查意见书”。答卷每一部分均应设置小标题[本规则第8 条(1)至(5)],每完成一部分内容,须另起一页再制作另一部分。答卷尾部无需落款。

10、选手制作答卷时,电子文档的文件名设置为“公诉实务笔试答卷”,大标题使用宋体、二号、加粗,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二级以下标题以及正文使用,正文为仿宋四号字每页32 字× 28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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