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案件,通常不被视为欺诈行为。欺诈指的是行为人恶意占有他人财物,通过虚假陈述或掩盖真实情况获取巨额财产的犯罪行为。在为他人安排工作过程中,即使最终未能完成任务且退还了费用,正常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欺诈。然而,若行为人从一开始便居心不良,谎称可签署工作合约从而欺骗钱财,并且毫无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那么这很可能构成欺诈罪行。判断是否构成欺诈,主要考察行为人收款时的主观心态以及其后的作为。如遇此种纠纷,请务必保留相关沟通及转款证据,用于可能的法律诉讼辩护之需。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