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偷渡后投案自首的处理将依据多方面予以权衡。窃渡行为直接触犯了我国出入口关制度,而自首情节则依据法规,能获得司法机关的宽大处理。然而,鉴于这已是第二次偷渡,其恶劣程度远超首次,因此量刑时更会审慎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偷渡动机、手段及所引发的后果等等。若无重大损害,且自首者表现出真诚悔悟并积极协助调查,司法程序或许能够从轻发落。然而,若查实有妨害组织他人偷渡等屡教不改等罪行,即便有自首情节,亦无法避免较严厉的惩罚。最终处置决定,需待国家司法机构依据详细情况依法做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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