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犯罪嫌犯同样受到严格时间限制。通常情况下,检察机关应于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文书后七日内,做出是否逮捕的决策。如涉及流窜作案、屡次作案及团伙作案等重大案件时,则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天。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犯,并实时通知检察机关涉事执行状况。若确需继续侦察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全然而言,批捕期限的设定以保护犯罪嫌犯合法权益及保证刑事诉讼进程有力进行为核心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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