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案诈骗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能及时主动投案自首并如数退还金钱款物,将被视为对犯罪行为的诚恳纠正及深刻忏悔,从而构成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正面影响因素。自首展现了被告人对于自身违法行为的承认与心存愧疚,成为法定的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依据。此外,尽早退回骗取财物能够被视作被告人主动返还不义之财的表现,同样是法院在裁决过程中量刑时需考量的重要因素。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无论有何种有利于被告人的因素存在,案件最后如何处置仍需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包括诈骗数额、手法、社会危害性等等。通常而言,如果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有望获得较为宽松的刑罚甚至缓期执行;反之,即便具备自首和退赃等积极行为,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量刑范围内会得到适当的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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